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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智信禾
時間:2020-10-22
案情簡介
第1344935號“時代”商標核定使用于第41類“組織競賽(教育或文娛);教學”等服務上,申請人對該商標提起撤三程序后,被申請人提交使用證據,國知局商標審查部門審查后決定不予撤銷該商標。申請人不服,就該決定提起撤銷復審。
我司經申請人委托,對被申請人提交的使用證據進行質證。經檢索分析,筆者發現被申請人提交的多份證據不符合證據要求,部分證據存在明顯偽造跡象。國知局商標評審部門審理后認為被申請人提交的證據無法形成完整證據鏈,對該商標作出撤銷決定。
辦案思路
代理撤銷復審質證案件的重點在于甄別使用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基于篇幅所限及突出案情重點需要,筆者以下僅闡述自己在甄別部分證據真實性時的辦案思路,為大家處理類似案件提供參考。
1.發現疑點
本案中,商標權利人提供了其將商標使用于舞蹈賽事展牌上的證據,部分照片如下:
該照片下方展牌雖顯示涉案商標,但筆者注意到“時代”兩字的色度偏亮而呈漂浮效果;“舞蹈”等同字號文字與展牌上邊的間距不同,左高右低而向下傾斜,不符合設計習慣;上述文字及周邊區域的背景色偏深,與展牌其他區域的較淺背景色有不規則起伏的色度差,與利用PS進行涂抹后的效果相似。結合上述疑點,筆者懷疑該照片是被申請人通過圖像工具涂抹偽造而來。
2.證實疑點
為證實疑點,筆者嘗試還原該照片的原始場景。筆者首先嘗試網上檢索該賽事的錄像視頻,以查明該展牌是否真實存在,但檢索未果。于是筆者轉換思路,看是否可通過以圖搜圖工具檢索到該照片對應的原始照片。經過一番檢索,筆者成功在搜狐網發布的一篇與該舞蹈賽事相關的報道中找到了該照片對應的原始照片,如下:
上述兩照片除展牌文字外,在人物姿態及表情、背景光線、物品放置位置等其他元素上完全一致,無疑是對同一事件的同時間記錄。而兩者在展牌文字上的差異表明其中必有一幅是偽造而來。至于哪幅為偽,結合兩展牌文字的視覺效果、商標權利人與本案的利害關系、媒體報道的第三方屬性,結果一目了然。
3.推及全局
在確認商標權利人存在偽造使用證據的行為后,筆者對該權利人提供的使用證據進一步甄別,發現其雖在賽事嘉賓券、賽事展牌等照片的承辦方位置顯示涉案商標,但經賽事主辦方官網發布的相關報道顯示,商標權利人并非該賽事的承辦方。
上圖為商標權利人提供的嘉賓券,其雖在承辦單位下方顯示涉案商標,但筆者發現該賽事主辦方“CEFA”在官網報道中公布的承辦方并未有商標權利人。
通過上述偽造證據,筆者確認了該商標權利人并未對涉案商標進行使用的事實,并基于其偽造證據的行為懇請商標評審部門全面提高對其提供證據真實性的審查標準。
律師點評
隨著圖像處理軟件的普及,提交偽造圖片的現象在撤銷復審案件中愈加普遍,亦給代理人甄別證據真實性帶來難度。但假的真不了,偽造圖片總會在細節處留下馬腳,這些馬腳我們可能一時發現不了,但卻能直觀地給人以視覺違和感。代理人在意識到違和感時,不要一晃而過,而要敏銳帶入生活經驗,尋找帶來違和感的細節,發現圖片中的哪些元素不符合我們的生活經驗,如本案照片中存在的色度偏差、文字不等高、背景色的不規則變化等。
代理人在發現疑點后亦不要止步于懷疑,既要發現證據偽造的蛛絲馬跡,還要追本溯源,通過各類檢索工具、第三方報道等盡可能還原原始場景,從而使懷疑變成確鑿無疑。即使僅能證實部分證據的虛假,亦能表明證據提交者的主觀意圖,從而對其所提交的全部證據產生負面影響。
事實上,若商標權利人存在提供虛假使用證據的行為,商標評審部門往往亦會對部分存疑的證據予以直接排除,并對其他證據的真實性及其所形成的證據鏈的完整性有著更嚴格的要求。因此亦提醒各位商標注冊人在提供使用證據時必須提供真實的使用證據,即使無法提供,亦應考慮自身是否存在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正當理由,而非抱有僥幸心理。商標代理人亦要持審慎態度甄別證據,不忽視蛛絲馬跡,不止步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