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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智信禾
時間:2021-06-28
2021年6月21日,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以下簡稱上海知產法院)對該院首例涉圖形用戶界面(GUI)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被控侵權的小豹招聘APP和小豹公眾號的界面與原告達家迎公司涉案專利的整體視覺效果存在較大差異,不構成相同也不與近似,故駁回了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上海知產法院經審理認為: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被控侵權界面與涉案專利設計是整體視覺效果是否近似的比對。
將被控侵權界面與涉案專利設計相比較,被控侵權圖形界面的搜索欄、招聘信息介紹欄、功能選項、熱門篩選條件、招聘信息列表以及底部功能選項從上至下依次排列,二者布局以及設計差異均較大,表現為:
?1.二者搜索欄展示不同;
?2.二者功能選項欄展示不同;
?3.在招聘信息列表欄部分,被控侵權界面是左右兩欄顯示,涉案專利是三欄顯示;
?4.最底端固定功能選項數量以及圖標形狀不同。將被控侵權界面的變化狀態圖與涉案專利設計進行比較,也存在上述不同點。
按照整體觀察,綜合判斷的比對方法,被控侵權界面與涉案專利的整體視覺效果不同亦不近似,二者不構成相同,也不構成近似。被控侵權界面沒有落入涉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均應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