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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智信禾
時間:2020-10-15
關于商標和地理標志的第84/1998號法的修正案(2020年7月8日第112號法)于2020年7月9日在政府公報上公布,并于2020年7月13日生效。
除其他外,該法規定了以下修正,以使羅馬尼亞商標法與歐盟第2015/2436號指令相一致:
(i) 取消商標的圖形表現物要求,以便利新型商標注冊,從而能就非傳統標志提交申請;
(ii) 駁回或宣告無效商標注冊的其他絕對理由,包括:(a)標志具有基于商品本身性質產生的、為獲得技術成果所必需的、或賦予商品實質性價值的任何特征(而不僅限于產品形狀);(b)標志根據歐洲聯盟立法,或者有關地理標志或原產地名稱、葡萄酒傳統術語、傳統特產保證和植物品種的協議,被排除在注冊范圍之外;
(iii) 修改異議程序,規定兩個月的"冷靜"期,以便異議人和申請人有可能友好和解。這一期限可再延長三個月。規定未達成一致的當事人還有機會向國家發明和商標局(OSIM)提交事實、證據或論點,供其審議;
(iv) 自2023年1月14日起,除布加勒斯特法院外,還可向國家發明和商標局提起無效宣告和撤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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