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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智信禾
時間:2020-03-18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標志著我國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實現了統一,為我國建立地理標志統一認定制度下的保護模式打下重要基礎,必將進一步提升我國地理標志保護水平。
制定《辦法》是推進地理標志統一認定制度的重要舉措。根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及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相關要求,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擬定原產地地理標志統一認定制度并組織實施。為有效落實中央改革要求,國家知識產權局明確了實現地理標志的統一受理渠道、統一審查標準、統一發布公告、統一專用標志、統一監管保護的工作思路。2019年7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同步啟動了專用標志設計與使用管理規范的起草工作。2019年10月,確定了統一的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印發了《關于發布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公告》和《關于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官方標志登記備案的公告》,把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納入官方標志保護。同時,在深入理論研究和現狀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辦法》,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局務會審定并公開發布。
國家知識產權局將組織各地積極穩妥推進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更換工作,進一步嚴格規范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申報的審核程序和要求,加強專用標志使用的日常監督管理和動態管理,不斷提升地理標志保護水平,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一是積極穩妥推進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更換工作。指導各地知識產權部門制定專項工作方案,細化推進計劃,穩妥有序組織開展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下載、印制和發放,指導地理標志合法使用人及時完成原相關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更換。二是嚴格規范專用標志申報的審核程序和要求。根據地理標志保護資源普查情況,嚴格審核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人資格和申報材料,規范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三是加強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監督管理。將專用標志使用情況納入年度監督抽查計劃,組織開展專項抽查。聚焦電子商務網站、微信、微博、手機應用程序、短視頻平臺等銷售平臺,兼顧實體零售和流通市場,加強對相關產品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情況的主動監測和有關舉報投訴信息的調查處理。四是廣泛開展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工作宣傳。做好地理標志保護的信息公開和服務引導。
文章來源于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版權歸國家知識產權局所有